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報名~個人若需要報名,請洽學務處!
一、請各校先上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報名後,列印報名表件(含團體及競賽員個人報名表)並用印後,以掛號寄送承辦學校江翠國中輔導處曾君雯組長收(核章正本,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再次提醒報名日期及資料寄送期限如下:
(一)團體組:
1、團體B組參賽單位(甲、乙、丙組),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
2、團體A及B組連續2年(112、113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決賽報名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倘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於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期間報名初賽。
3、團體A組及大專團體組不辦理初賽,報名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二)個人組:
1、個人組,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
2、個人組連續 2 年(112、113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得逕行參加決賽,決賽報名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倘連續2年(112、113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於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期間報名初賽。
(三)請注意,請參賽單位及個人逕依前述報名日期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報名本市初賽及全國決賽,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ㄧ式3份,加蓋學校教務(導)處註冊章,將其中2份逕寄(送)江翠國中(郵戳為憑),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須攜帶該資料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未收到紙本報名表件者將視同未完成報名。
二、更換人員名單於檢錄時連同紙本報名表一併提供,倘承辦單位於檢錄時未收到更換人員名單紙本,一律視為無更換人員需求,參賽單位不得更換參賽名單,請務必審慎確認所有報名資料無誤後方可執行,以保障競賽員參賽權益。
三、各競賽單位如有承辦人員異動,請確實移交相關資料及報名系統帳密,作好交接工作,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確實完成競賽員報名作業。
四、倘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洽江翠國中輔導處曾君雯組長,電話:(02)89790504分機253。
(一)團體組:
1、團體B組參賽單位(甲、乙、丙組),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
2、團體A及B組連續2年(112、113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決賽報名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倘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於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期間報名初賽。
3、團體A組及大專團體組不辦理初賽,報名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二)個人組:
1、個人組,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
2、個人組連續 2 年(112、113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得逕行參加決賽,決賽報名期間:1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倘連續2年(112、113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於114年9月1日至9月8日期間報名初賽。
(三)請注意,請參賽單位及個人逕依前述報名日期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報名本市初賽及全國決賽,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ㄧ式3份,加蓋學校教務(導)處註冊章,將其中2份逕寄(送)江翠國中(郵戳為憑),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須攜帶該資料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未收到紙本報名表件者將視同未完成報名。
二、更換人員名單於檢錄時連同紙本報名表一併提供,倘承辦單位於檢錄時未收到更換人員名單紙本,一律視為無更換人員需求,參賽單位不得更換參賽名單,請務必審慎確認所有報名資料無誤後方可執行,以保障競賽員參賽權益。
三、各競賽單位如有承辦人員異動,請確實移交相關資料及報名系統帳密,作好交接工作,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確實完成競賽員報名作業。
四、倘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洽江翠國中輔導處曾君雯組長,電話:(02)89790504分機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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