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檢送「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開票所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及整組報名表各1份,請惠予推薦、轉知及鼓勵所屬員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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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檢送「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開票所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及整組報名表各1份,請惠予推薦、轉知及鼓勵所屬員工參加

o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5月23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35號公告及新北市選舉委員會114年5月28日新北選四字第1143450083號函辦理。
o 旨揭公投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報名方式詳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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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配合選務期程,請於6月25日(星期三)下班前免備文將掃描檔或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ag1643@ntpc.gov.tw,請註明報名選務工作人員。
 個人報名者請填寫「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並送機關人事單位及首長簽核後影本電郵或傳真至本所。
 組隊報名者,每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共9名,為主任管理員1名、主任監察員1名、管理員5名及監察員2名。
 相關資格條件如下:

 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 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但年滿72歲以上或健康情形顯不足以執行監察職務者,不得擔任。
 管理員5名,至少2名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 監察員2名,須年滿18歲而無公職選罷法第二十六條各款或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擔任投開票所監察員。但年滿72歲以上或健康情形顯不足以執行監察職務者,不得擔任。
o 惠請本所轄區內各級學校協助推薦,並暫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辦理。
o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暫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暫依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322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辦理選舉票數量為1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300元、主任監察員2,750元、管理員2,100元、監察員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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