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4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比賽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banner
:::

活動宣導

FROM EQES SITE

:::

【轉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4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比賽

ImgDesc
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華民國114年5月5日新北警婦字第1140863408號函辦理。
一、為貫徹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婦幼安全施政重點,並強化宣導教育,爰辦理本次比賽活動,以提升市民對婦幼安全之認知,並透過創意行銷,以擴大宣導成效,落實婦幼安全保護政策。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對象:
(一)「國民小學海報創作」:以114年9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3個組別。
(二)「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以設籍本國之國民,年齡不限。
四、作品主題及規格:
(一)主題:應與婦幼安全相關,諸如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兒少性剝削、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內容以正向(保護、守護、愛護)、溫馨和諧為佳。
(二)詳如「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比賽辦法。
五、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作品品質(30%)等3個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瀏覽數: